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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迎小区房屋公开招租项目(二次)公告

    •  2025-11-11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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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批复,结合现有房屋的实际情况,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竞租按有效竞租报价(月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的原则择优选取承租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365-0102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迎小区房屋公开招租项目(二次)

    三、基本概况

    新迎北区九组团133栋3单元,共计6套招租,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四、租金交纳: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年租金为月租金×12个月,以后每年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

    五、管理要求(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租赁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所有房屋等变更均须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更不得用作抵押,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 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不得违规私自搭建,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需做好室内外原有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租赁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承租方除承担场地租赁使用费外,在场地(含房屋)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设备投资,改造及装修费、员工工资、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物业费按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缴纳。若违反以上规定,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还原,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 招租方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出租方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若承租方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需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商务经营的,投标单位或个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相关经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特殊经营项目的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特殊经营许可证。住宅或杂物间类租赁住宿用的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个人详细信息。若经营和租赁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并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 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若因承租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件,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若承租人不按要求维护经营房屋周边卫生,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 承租人应按要求缴纳水电费和物业费,水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物业费按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缴纳,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 租赁期间所有的经营、使用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现违反的,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 合同期满,承租方租赁届满前完成承租方资产及人员的搬迁清理工作,不得拆除或破坏装修、改造的固定设施。

    9. 无论租赁期限届满与否,若政府统一规划、国家建设和国家政策等原因征用该场地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方概不承担收购或补偿承租方投资的任何资产。

    10. 甲方仅提供房屋和场地等租赁,承租方的所有行为均为自主行为,承租方自主用工、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限:以表内招租时间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向成交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招租项目成交后每间房屋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计算结果有小数点的,不保留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缴纳)。履约保证金将纳入招租方日常管理、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出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保留继续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成交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3.承租人提前退租的,承租人除了向招租方缴纳实际产生的租金外,一律扣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承租人违反本公告“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的,依照本规定,招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征信。

    七、获取文件(报名)事宜

    1.竞标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征信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③加盖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

    2.竞标人属自然人的,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若有);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

    3.不接受有违法记录及有1个月(30天)以上的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者参与本项目竞价。

    4.时间:2025年 11 月 12 日至2025年 11 月 18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内。

    5.竞价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一经发售,不予退还,因竞标人原因(未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迟到等)未能参与竞价的,均不予退还。

    6.报名地点:AG尊时凯龙人生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八、竞价要求:获取文件(报名)满足2家才可开展竞价。不足2家的将发布二次招租公告,两次公告均只有1家参与的,可采用现场协商方式确定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九、报价方式:本次招租竞价标的物为出租资产明细表(附件1)中1-6号资产,为打包出租竞价,竞价人不得为1-6号资产单独出价竞价,所报价格为出租资产明细表(附件1)中1-6号资产合计每月租金,且不得低于合计评估月租金,低于合计评估月租金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无竞价资格。

    十、竞价时间:2025年 11 月 20 日09时30分

    十一、竞价入场及身份核验时间:2025年 11 月 20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迟到或未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的不得入场。

    十二、参与竞价时应携带的资料: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人参与竞价,竞价时必须携带获取文件(报名)事宜时的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入场,如身份证原件遗失的,需至相关机构开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明。

    十三、竞价地点:AG尊时凯龙人生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

    十四、招租方式:两轮竞价

    第一轮竞价:工作人员将现场发“第一轮竞价表”,由竞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合理报价。第一轮竞价表递交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宣布所有竞价单位(个人)的第一轮竞价报价,第一轮竞价报价最高价为第二轮竞价报价的竞标底价。

    第二轮竞价:工作人员将现场发“第二轮竞价表”,第二轮竞价应在第一轮竞价最高价的基础上进行加价,未加价的单位(个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可勾选放弃竞价选项。第二轮竞价报价最高价为本项目成交价,但出现下述情形除外:

    出现第二轮均不加价的,成交价格为第一轮最高价。

    十五、竞价须知

    1.本项目设最低限价,竞租人的价格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合计评估月租金)。

    2.本项目为合计月租金报价,竞租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合理报价,不能履约者,将列入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征信黑名单。

    十五、本次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六、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在30日内完成经营项目应具有的各类证照的办理,并按照新的证照签订租赁协议,逾期不与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征信黑名单。

    十七、招租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租代理服务费以《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服务类项目为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十八、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871-63371448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AG尊时凯龙人生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AG尊时凯龙人生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0871-6310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17308890911

    2025年11月11日

    注:相关商铺/房屋实际情况,竞标人可自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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